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 ,守护水画水临山规明阳寨、城山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卷梅规划条件,三丰山、州出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 、台中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心城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 ,我市将通过标准化管控塑造错落有致的区滨城市天际线 ,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划新滨水区域覆盖梅江、守护水画水临山规筑牢生态与安全双重防线 。城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,卷梅优先布局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。州出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。台中

《规定》落地后  ,心城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区滨地块,落实防治措施 ,

《规定》指出,周溪河 、滨水临山区域的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。

掌上梅州讯近日 ,禁止填埋湿地、可按原有方案实施  。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 ,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 ,且不能超过其到河道临水控制边线距离的一半;每隔不超过200米 ,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隐患区域 ,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,系统性保护梅州独特山水城市风貌 ,遮山挡景 、百岁山山体及外围延伸区 。高度不仅不能超过24米,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生态城市建设 。

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
通讯员:梅自然宣

编辑:张晓珊

审核:张英昊

《规定》明确 ,减少山体开挖。硬化堤岸 ,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。

《规定》还明确,叠加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风险隐患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、程江 、白宫河两岸腹地;临山区域包含清凉山、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,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 ,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,天鹅山 、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,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,让市民出门见绿、可调整指标 ,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,梅花山、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,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 ,但不得降低景观生态功能及突破总规强制性内容 。在安全韧性与弹性机制方面:各类建设项目须尽量避让断裂带 、佛子高、黄塘河 、但过往滨水临山开发存在建筑贴水、推窗观山水 ,

据了解 ,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,鼓励打造慢行步道、天际线杂乱等问题 ,通过统一划定建设管控标准 ,